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怀孕> 怀孕后得了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怀孕后得了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发病时间:不清楚

怀孕后得了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补充说明:怀孕后得了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a******W 2022-04-01 21:58

怀孕 梅毒 孩子还能要吗 胎儿 胎儿宫内感染 孕期 流产 早产 死产 孕妇 梅毒感染 苄星青霉素 先天梅毒 孕期检查

我要咨询

其他人还在看

精选回答(1)

柯怀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擅长:优生优育,孕前指导,孕期保健,孕期咨询,产后治疗,妇科疾病,盆底康复。

提问

怀孕后患有梅毒,如果病情处于潜伏期或者症状较轻,则可以考虑保留胎儿;但如果已经发展为活动期且病情较为严重,则通常不建议保留胎儿。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通过母婴传播,导致胎儿宫内感染。孕期梅毒螺旋体可经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进而累及全身各脏器,造成流产、早产、死产、低出生体重儿等不良后果。对于病情轻微者,其传染性和致畸风险相对较低,此时经过规范治疗后,一般不会对胎儿产生严重影响,所以可以考虑保留胎儿。而当病情发展至活动期时,具有较强的传染性,会增加胎儿感染的风险,不利于胎儿健康,故不建议保留胎儿。
若孕妇在怀孕期间出现梅毒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病史,以便及时接受治疗。在孕早期发现梅毒感染,通过使用苄星青霉素等抗生素治疗,可能降低胎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
孕期女性应注意保护个人卫生,避免与他人共用个人物品,以减少感染梅毒的风险。同时,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包括梅毒血清学筛查,是确保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

2024-03-18 19:46

举报

向医生提问

疾病百科

疾病百科

梅毒 (霉疮;广疮;棉花疮;杨梅疮)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即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性传播疾病。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其他多种组织器官,可有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病程中有时呈无症状的潜伏状态。病原体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而发生胎传梅毒。  包括:潜伏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晚期梅毒)、妊娠合并梅毒、先天性梅毒(晚期先天性梅毒、胎儿梅毒)、神经梅毒、梅毒性关节炎、非性病性梅毒、脊髓梅毒、胃梅毒、食管梅毒、梅毒性巩膜炎、梅毒合并HIV感染。

推荐医生更多

李瑾华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天津爱维医院

吴秀芝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常州花园医院妇科

韩筱兰 主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蒲春芳 主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马春云 主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陈晓红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