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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秀磊 医师 康复医院 三甲

擅长: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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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产科检查包括:常规妇检、白带常规、腹部B超、血常规+血型及RH、尿常规、梅毒血清检查、艾滋病病毒检验、麻疹抗体检查、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心电图、口腔检查、肾功能、染色体检查等。

早孕期检查无异常的孕妇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于妊娠20至36周期间每四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的孕妇,应遵医嘱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

2010-0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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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

产前检查顾名思义为生产前的检查,又称围产保健,能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做到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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