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早产> 低体重儿注意什么

精选回答(1)

梁云云 主治医师 南昌市第三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多种内科疾病及疑难杂病等。在中医养生及中医治疗乳腺疾病方面亦有一定的见解。

提问

低体重儿需要注意合理喂养、做好保暖、及时治疗、定期体检、适当运动等。

1、合理喂养

低体重儿通常是指体重低于正常体重的新生儿,其体重多低于2500克,身长和头围多小于正常新生儿。由于低体重儿的各个器官发育不完善,因此在喂养时需要注意合理喂养,避免喂养过少,以免导致其发育不良,严重时还可能会出现营养不良的情况。

2、做好保暖

由于低体重儿的身体抵抗力比较差,因此在平时需要做好保暖措施,避免着凉,以免导致机体受到细菌、病毒等感染,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肺炎等疾病,不利于低体重儿的生长发育。

3、及时治疗

如果新生儿出现低体重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宫内感染、染色体异常等因素导致,建议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对于宫内感染的患儿,可以遵医嘱使用头孢曲松钠、阿莫西林等药物进行抗感染治疗。对于染色体异常的患儿,则可以通过手术的方式进行治疗。

4、定期体检

由于低体重儿的身体免疫力比较低,因此在平时要定期体检,可以通过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等方式,能够及时发现新生儿的身体异常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治疗。

5、适当运动

在日常生活中,低体重儿可以适当进行运动,比如慢走、游泳、打羽毛球等,能够增强自身的体质,有利于身体的生长发育。但要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导致肌肉拉伤。

此外,还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等。如果低体重儿出现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2018-10-07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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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2)

姚良红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提问

影响胎儿体重因素

产妇年龄和生产性质

初产年龄在30岁以下,新生儿出生体重随孕妇年龄增加而增加,超过31岁则随年龄增加而减少。
第二胎、第五胎新生儿出生体重与第一胎相比,呈递增现象,多胎新生儿体重一般都较低。
胎儿在母体中的时间太短或太长,均会影响新生儿出生的体重。孕35至39周,新生儿出生体重随时间延长明显增加;孕40周至43周,体重增加较慢;孕44周后,体重反而下降。
孕妇健康和营养状况

2015-05-04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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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英达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提问

这里说的早产低体重儿是指出生体重在2.5千克以下的不足月新生儿,医学上也叫未成熟儿。
医院里将出生2千克以下的极低体重儿,放在新生儿培养箱内进行特别护理,待体重超过2.5千克后才可出院。这样的孩子出院后,身体仍然很弱,做父母的要非常小心地加以护理才好。
注意保暖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0~25℃,被窝的温度应保持在30~32℃,房间要经常开窗通空气。换尿布时动作要快,不要凉着孩子。体重低于2.5千克时,不要洗澡,可用食用油每2~3天擦擦婴儿脖子、腋下、大腿根部等皱褶处。若体重3千克以上,每次吃奶达100毫升时,可与健康新生儿一样洗澡。但寒冷季节,也要控制,以保温。体温应保持在36~37℃,上、下午各测体温1次如最高体温或最低体温相差1℃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体温的稳定。
防止感染 除专门照看孩子的人(母亲或奶奶)外,最好不要让其他人走进早产儿的房间,更不要把孩子抱给外来的亲戚邻居看。专门照看孩子的人,在给孩子喂奶或做其他事情时,要换上干净清洁的衣服(或专用的消毒罩衣),洗净双手。
精心喂养 早产儿体重增长快,营养供给要及时,最好是母乳喂养。住院时,妈妈挤出奶来由护士喂,回家后就可以直接喂奶了。吃奶量可根据孩子的体重来确定,一般说来,每千克体重每天需要150~180毫升,2.5千克重的婴儿每天喂350~450毫升就可以了。喂奶的次数每天7~9次或按需哺乳。早产儿消化吸收能力差,易呛奶、呕吐,睡觉时头部宜侧位,以防止呕吐物吸入气管。2~3小时变换体位一次,每2天称体重一次,以了解体重的增长,若体重不增,应查明原因。与健康新生儿相比,黄疸持续时间长,有的早产儿出生1个月后,黄疸仍不能完全消失。
保持安静 早产儿的居室要保持安静、清洁,进入早产儿的房间动作要轻柔,换尿布、喂奶也要非常轻柔、敏捷地进行,不能大声喧哗,或弄出其他刺耳的响声,以免惊吓婴儿。
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与医生联系 ①体温下一步降到35℃以下,或上升到38℃以上,采取相应的升温或降温措施后,仍没有效果者;②咳嗽、吐白沫、呼吸急促时;③吃奶骤减,脸色蜡黄,哭声很弱时;④突然发生腹胀时;⑤发生痉挛、抽搐时。
不足月生的婴儿要特殊护理到什么时候呢?一般来说,体重要达到3千克以上,每次的吃奶量在100毫升以上,或者体重的增长每天在30克以上时,就可以与足月的婴儿一样养育了。

2015-05-04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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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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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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