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回答(1)

张建波 副主任医师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三甲

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皮肤病性病,激光美容。

提问

雷米普利片禁用于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6岁以下儿童。
雷米普利片可能会影响胎儿发育,因此妊娠期女性禁止使用;其可通过乳汁分泌,故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对于6岁以下儿童,由于其身体各系统的发育尚未成熟,风险评估数据有限,因此也不宜使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需慎用雷米普利片。因为此类人群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需要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并调整用药剂量。
在服用雷米普利片时,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如低血压或电解质紊乱。定期复查以评估病情变化和药物疗效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2024-02-0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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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1)

闵海敏 主治医师 三甲

提问

雷米普利片
功能主治: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发作后的前几天之内出现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者。用法用量:单剂量和每天给药量的剂量学 注意:在雷米普利片治疗初期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尤其是患者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 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用现正使用的利尿剂(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 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 首剂后,每当雷米普利片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这些病人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 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时应住院。 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发性高血压: 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片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 增加剂量时应该有最小3周的间隔。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量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0mg。 急性心肌梗死后(2-9)轻中度心衰(NYHAⅡ和Ⅲ)的治疗: 注意:雷米普利片治疗的调节只能在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住院的情况下进行。 同时服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必须小心监测,以免发生低血压。 起始每日剂量一般为2.5mg,早晚分服。 如果此起始剂量患者耐受不了(如血压过低),应该降低到1.25mg,早晚分服。 根据患者的情况,剂量可增加。间隔1-2天剂量可加倍,至每日量大剂量5mg雷米普利,早晚分服。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或血清肌酐浓度>1.2且 不良反应 可能会出现头晕,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虚弱、肝、肾功能损害。皮肤发红伴有灼热感、瘙痒、荨麻疹、其它皮肤或粘膜疹,结膜炎,有时大量脱发,雷诺现象可能突发或加重,很少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可发生刺激性干咳。消化道不良反应,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泻、恶心及呕吐、胃痛、上腹不适。血象可能出现变化。不良反应:可能会出现头晕,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虚弱、肝、肾功能损害。皮肤发红伴有灼热感、瘙痒、荨麻疹、其它皮肤或粘膜疹,结膜炎,有时大量脱发,雷诺现象可能突发或加重,很少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可发生刺激性干咳。消化道不良反应,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泻、恶心及呕吐、胃痛、上腹不适。血象可能出现变化。注意事项:严重、恶性高血压、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发展为液体或盐缺乏、已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慎用。

2015-06-29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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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高血压病,风眩)

高血压是以体循环动脉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心血管综合征,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高血压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也是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其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肾脏病等主要并发症,不仅致残、致死率高。高血压病一般指的是原发性高血压。原发性高血压占高血压的90%以上。高血压病的原因目前还不是很明确,每个个体的原因和发病机制不尽相同,个体差异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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