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时间:不清楚
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危险感染性病和HIV?
补充说明: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危险感染性病和HIV?
补充提问:三件事,在外合租,三个人,每人一个房间,共用客厅,厨房,厕所,厕所是蹲厕,淋浴,第一,一个室友腰上长东西了,有拇指甲盖那么大,有几个,我们平时没什么交流,不好问到底是什么,我不知是不是性病,另一个室友给他上药,我在厨房洗头,给病室友上药的人在我后面跟我说话,我没有主动接触他,但我不知道我倒水时有没有不小心他碰到我的手臂还是脸盆这些的,后回房间,给脸盆喷了络合碘,但手臂没有喷,手臂上没有伤口,但是昨天另一只手拇指指甲裂了流血了,如果患病的室友是得了性病,我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危险被传染?合租有时候会碰面有些交流,是否有风险,该怎么防止被传染?我的衣服什么的都是晾自己房间,东西也在房间里,自己公用一般只有水龙头,门把手,一些开关,第二点,今天扔垃圾时,垃圾袋碰到了手指上的倒刺,倒刺处没有明显出血无疼痛,半个小时前患病室友洗完澡后经过我的垃圾袋,不知道袋子上有没有他甩出来的液体,后喷酒精两次,没有疼痛,第三点,下楼梯由于楼梯较窄和患病室友并排走过,我的手没有碰到他,但是不确定自己书包,外套有没有碰到他的书包,外套,这会不会有危险?
T*******4 2018-03-1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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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2)
你好,这种情况没有感染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也就是HIV的风险是没有必要担心的。艾滋病也是性传播疾病的一种,感染艾滋病需要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易感人群是缺一不可的。性病的病原体脱离机体以后会很快死亡,不会单独存在,所以间接接触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几率不大。另外感染性传播疾病需要一定的体液量。上述因素不具备感染性传播疾病的传播途径可以排除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因素是没有必要担心的。
2018-03-10 18:45
举报你好,不论是艾滋病还是其他性传播疾病的传染,都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传染源,传染途径和易感人群缺一不可。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不洁性生活感染,艾滋病还有可能通过不安全注射,不安全采供血及母婴途径等感染。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也有可能通过密切接触患者的贴身衣物感染。但是,日常的生活接触是不可能感染这些疾病的。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不会感染这些疾病,不用担心。日常生活中只要做到洁身自好,避免发生不洁性行为;不要参与吸毒,不要到非法医疗机构就医。不要与他人混用洗澡巾的贴身衣物,一般就不会感染性传播疾病。
2018-03-1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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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是机体受到损伤时发生的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性体验,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包括伤害性刺激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痛感觉,以及机体对伤害性刺激的痛反应。疼痛的位置常指示病灶所在,而疼痛的性质间接说明病理过程的类型。
症状起因:病因:疼痛通常由导致组织损伤的伤害性刺激引起。外部因素:刀割、棒击等机械性刺激,电流、高温和强酸、强碱等物理化学因素均可成为伤害性刺激。内部因素:疾病如癌症等导致组织细胞发炎或损伤时,释入细胞外液中的钾离子、5-羟色胺、乙酰胆碱、缓激肽、组胺等生物活性物质亦可引起疼痛或痛觉过敏。其他因素:受凉、受潮湿过度劳累和长期不适当的工作体位后发生疼痛。病理:全身皮肤和有关组织中分化程度最低的游离神经末梢,作为伤害性感受器,将各种能量形式的伤害性刺激转换成一定编码型式的神经冲动,沿着慢传导的直径较细的有髓鞘和最细的无髓鞘传入神经纤维,经背根神经节传到脊髓后角或三叉神经脊束核中的有关神经元,再经由对侧的腹外侧索传至较高级的疼痛中枢──丘脑、其他脑区以及大脑皮质,引起疼痛的感觉和反应。与此同时,快传导的直径较粗的传入神经纤维所传导的触、压等非痛信息已先期到达中枢神经系统的有关脑区,并与细纤维传导的痛信息发生相互作用。
就诊科室: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