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时间:不清楚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的处理原则?
补充说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的处理原则?
a******W 2019-03-27 23:41
我要咨询
精选回答(1)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你的描述,对于不协调性宫缩乏力的处理原则首先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正常的节律性和极性。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宫缩经处理转为协调性宫缩,但宫缩仍弱,可按协调性宫缩乏力的方法处理。建议你到正规医院处理
2019-03-30 16:02
举报相关问题
医生回答(1)
非协调子宫收缩的治疗原则是首先调节子宫收缩,恢复正常的节律和极性。未协调的子宫收缩未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的迹象,不称头颅,应剖腹产。如果未协调的收缩转换为协调的收缩,但收缩仍然很弱,可以根据协调的子宫收缩方法进行治疗。
2019-03-28 01:19
举报向医生提问
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腹壁肌和膈肌收缩力以及肛提肌收缩力,其中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子宫收缩乏力是指宫缩的极性,对称性和节律性正常,但宫缩弱而无力,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或不规则。使胎先露对子宫下段及宫颈口压迫无力,即不足以使宫颈口以正常的速度扩张,造成产程延长或停滞,而导致母儿出现一系列并发症。 本病在胎位不正,头盆不称及多次妊娠、双胎、羊水过多等子宫局部因素者发病率较高,同时也见于精神紧张者如能及时正确的处理孕期及临产过程,则可减少子宫收缩乏力的发生。
健康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