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科> 心血管内科> 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症有哪些?

精选回答(1)

胡春杰 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三甲

擅长:妇科肿瘤,妇科内分泌,妇科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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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你可能是由于血压过高引起的,凡是与妊娠同时存在的疾病,叫作妊娠合并症。有可能会导致胎儿致畸,智力障碍和神经系统障碍的病有,甚至早产、死胎、低体重儿、新生儿眼炎有,心脏病、贫血、肾脏病、子宫颈癌、糖尿病等。建议如果症状不严重,通过药物治疗和调理身体后就会好转。

2022-09-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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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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