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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子痫的胎儿能要吗
补充说明:先兆子痫的胎儿能要吗
2021-10-2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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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子痫是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如果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胎儿发育正常,一般可以要,如果发育异常,则不能要。
1、能要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是产科常见的合并症,严重者可危及母儿生命,是造成孕产妇和围产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孕妇多表现为血压升高,伴有或不伴有蛋白尿和水肿。如果孕妇血压控制良好,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且胎儿发育正常,通常可以要,需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继续观察病情。
2、不能要
如果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控制不佳,导致孕妇和胎儿出现严重不适症状,如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则不能要,需及时终止妊娠。此外,如果孕妇和胎儿的情况均良好,但在妊娠期间出现了高血压、蛋白尿等情况,也不能要,需及时进行针对性治疗,以免出现严重后果。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要注意饮食调理,以低盐、低脂饮食为主,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同时适当进行运动,如散步、瑜伽等,有利于控制血压。另外,孕妇还需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如果出现异常,需及时进行治疗。
2022-03-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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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是妊娠20周以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的特殊表现,包括水肿、高血压和蛋白尿,特别于妊娠晚期发展呈最严重而紧急情况时,以抽搐及昏迷为特点,可并发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肺水肿、颅内出血、胎盘早期剥离等。先兆子痫则是于抽搐前,在妊高征基础上伴有头痛、头晕、眼花、上腹不适、恶心等症状,预示子痫即将发生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