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 茵栀黄颗粒> 茵栀黄颗粒为什么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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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水行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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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栀黄颗粒禁用情况因个体差异而异,但通常不建议用于未足月早产、新生儿黄疸、母乳性黄疸、先天性胆道闭锁或巨球蛋白血症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以确保安全有效。
1.未足月早产
未足月早产指胎儿发育不成熟,在子宫内过早出生,导致肝脏功能不完善,无法有效代谢胆红素。使用茵栀黄颗粒可能导致胆红素水平进一步升高,加重病情。
2.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是由于未足月婴儿肝功能不健全,无法将胆红素转化为其他物质并排出体外,从而引起血液中胆红素浓度增高。茵栀黄颗粒中的成分可促进胆红素排泄,因此可以用于治疗新生儿黄疸。
3.母乳性黄疸
母乳性黄疸是指母乳喂养的婴儿在出生后数天至数周出现轻度高胆红素血症,一般持续2-3周,少数可持续1-2个月,其原因尚不十分清楚。茵栀黄颗粒具有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的作用,对于缓解母乳性黄疸有一定的作用。
4.先天性胆道闭锁
先天性胆道闭锁是一种罕见的消化系统疾病,由于胆管发育异常导致胆汁无法进入肠道而引起黄疸。茵栀黄颗粒可用于改善先天性胆道闭锁引起的黄疸症状。
5.巨球蛋白血症
巨球蛋白血症是一种浆细胞恶性增殖性疾病,患者体内会出现单克隆IgM免疫球蛋白增多的现象。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血液中存在大量单克隆IgM分子,这些分子可能会与胆红素竞争性地与葡萄糖醛酸基转移酶结合,进而抑制胆红素的正常代谢和排泄。此时若应用茵栀黄颗粒进行治疗,可能会影响胆红素的正常代谢,不利于疾病的恢复。
针对未足月早产、新生儿黄疸、母乳性黄疸、先天性胆道闭锁等疾病,应密切监测患儿的生命体征和临床表现,定期评估生长发育状况。必要时,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超声波检查、磁共振成像(MRI)扫描或直接胆红素测定以评估胆道结构和功能。

2024-03-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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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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