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多胎妊娠> 多胎妊娠危害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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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晖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擅长:优生优育,遗传咨询,产前诊断,获得产前诊断遗传咨询资格证;高危妊娠的管理;产后盆底康复,获得欧洲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II级证书;不孕不育,妇科内分泌(月经病)。

提问

多胎妊娠危害较大,增加孕妇和胎儿的风险,易导致孕期并发症和分娩困难。
多胎妊娠是指一次怀孕中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胎儿,由于子宫空间有限,可能导致早产、流产、羊水过多、胎盘早剥等并发症。此外,孕妇可能面临高血压、贫血、感染等风险。对于高龄产妇或既往有多次流产史者,多胎妊娠的风险会更高。因此,在备孕期间应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检查,以评估多胎妊娠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如果出现异常症状,如阴道出血、腹痛等,可能是先兆流产或异位妊娠的表现,需要及时就医进行处理。
建议定期进行产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和母体健康状况,遵循医生的指导进行饮食和生活方式调整,确保母婴安全。

2024-05-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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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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