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早产> 早产和先兆早产的区别

精选回答(1)

吴泽霖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擅长:间质性肺疾病、肺炎、上呼吸道感染、胸膜疾病、白血病、淋巴瘤、贫血、紫癜性疾病、肝脏疾病、功能性胃肠病、肠道疾病、胃十二指肠疾病

提问

早产和先兆早产的区别在于定义、症状、治疗方法、风险性、对胎儿的影响等方面。

1、定义

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但不足37周分娩者。先兆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

2、症状

早产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子宫收缩,最初为不规律宫缩,常伴有少量阴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以后可发展为规律宫缩,宫缩频率可达每5-10分钟1次,每次宫缩持续约30秒左右,宫缩强度可逐渐增加。先兆早产则表现为出现规律宫缩,并伴有进行性宫颈管消失、宫口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

3、治疗方法

早产的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硫酸镁、硝苯地平等药物进行治疗,也可以遵医嘱使用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出现宫颈不成熟的情况,可以遵医嘱使用宫颈扩张术进行治疗。先兆早产的患者需要遵医嘱使用硫酸镁、硝苯地平等药物进行治疗,也可以遵医嘱使用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进行治疗。

4、风险性

早产儿的各器官发育尚不成熟,出生后可能会出现呼吸困难、喂养困难、感染等情况。先兆早产儿则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倍他米松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促进胎肺成熟。

5、对胎儿的影响

早产儿相对于足月儿来说,身体各个器官发育不成熟,出生后容易出现呼吸困难、喂养困难、感染等情况。先兆早产儿则相对来说胎龄较小,出生后不容易出现呼吸困难、喂养困难等情况。

如果孕妇出现早产的情况,建议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对性治疗。日常生活中孕妇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同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2023-09-23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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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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